-
小果粉 發達集團副總裁
-
來源:健康養身
發佈於 2014-12-04 09:41
疼痛也是病 應評估治療
疼痛已被 WHO列為第五生命徵象,醫師提醒,不應該把疼痛當成癌症治療副作用或末期才出現的問題,應該如同癌症一樣當成是疾病,一旦疼痛,就應該立即讓醫生評估原因,加以治療。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血液腫瘤科醫師謝瑞坤強調,國外研究發現,有 1/4的癌末患者,在人生的終點仍伴隨著痛苦。
乳癌引起疼痛常見原因,謝瑞坤表示,可能是組織浸潤、神經壓迫、器官阻塞或骨轉移等,尤其部分乳癌患者手術後會有淋巴水腫現象(俗稱大象手),也是常見的疼痛問題。
由於每個人的治療狀況和方式不同,疼痛也不會出現在同一個時間或期間,因此,謝瑞坤表示,不是到第 4期才會有疼痛產生,或第 4期的疼痛才應該治療,而是一旦疼痛,就應該立即讓醫生評估原因,加以治療。
以國內對於癌末的安寧照護推動已有一段時間,第 4期的患者想到和時間競爭,一刻都不願再疼痛,因此疼痛治療意願也較高;反觀零到 3期的患者,更應該在治療中有更好的生活品質,才有持續治療的動力,也不應該把疼痛當成副作用或是末期才出現的問題,應該如同癌症一樣當成是疾病治療。
謝瑞坤表示,疼痛已被 WHO列入與呼吸、脈搏、體溫、血壓後的第五生命徵象,免於疼痛恐懼,接受疼痛治療是人類醫療的基本權利。
台灣疼痛醫學會常務理事謝宜哲也表示,癌症疼痛治療依據 WHO疼痛處方手冊原則,應以口服藥為優先,以利劑量調整;針對中重度以上癌症疼痛,鴉片類藥物為主要且最有效的藥物,在正確用藥指示下,上癮率僅 0.03%,幾乎沒有上癮問題,而嗎啡治療可使用短、長效相同成分的藥物,避免藥物劑量換算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