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犇 發達集團副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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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12-03 08:47
利變商品宣告利率將設限
【時報-台北電】避免壽險業者宣告過高利率來銷售利變型商品,金管會2日宣布,明年1月1日起,壽險業銷售利變保單必須採現金流量測試利潤,即銷售前要確定保單是有獲利的,同時保單宣告利率,不得高於區隔資產前12個月的平均投資報酬率加2碼(0.5個百分點)。
保險局副局長陳開元表示,這種宣告方式會更貼近各公司實際的投資報酬率。
目前美元利變壽險有公司宣告3.53.6%、新台幣利變保單也有2.32.7%,乍看都高於銀行定存利率,對一些保守型高資產族極有吸引力。
保險局為避免壽險業者用高宣告利率吸金,因此訂出利變型商品應注意事項,明年起生效,即未來利變型保單要訂價時,必須先採現金流量測試法執行利潤測試,即有1000組以上的情境去測試保單訂價是否能獲利,且宣告利率不能超過保單區隔資產(即利變保單保費要專款專用,區隔記帳)前12個月移動平均報酬率加計2碼,同時要包括未實損益且扣除直接業務管理費。
陳開元表示,希望業者不要再以此宣傳,造成新一波停售潮;壽險業者也表示,目前區隔資產投報率加計2碼,都高於現在的宣告利率,因此新規定並不影響現有的商品宣告利率,這次的管制應不致造成太大的衝擊。(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魏喬怡╱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