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碎了 發達集團監事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4-10-10 14:16

你不知道的比特幣的驚與險

比特幣到底是啥東東呢?說得學術點,那就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絡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佈式數據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簡單點說,比特幣是種經高度加密保護的電子賬戶內的數字單位。想擁有的同學可以在網上用信用卡或Paypal等方法支付,就能買到一定數量比特幣(以BTC為單位),放入加密保護電子錢包(wallet)。現在世界上有多個國家的商家都接受比特幣,通過手機或平板電腦即可交易,很方便安全,成了數字一代耍酷的支付首選。
但比特幣在中國火起來的原因絕不是因為年輕人要耍酷,而是因為中國大媽,不錯,正是那些大戰黃金黑天鵝,有錢但缺乏金融和投資常識、盲目跟風抄底的中國大媽。
比特幣是很火,但也很詭異,蒙在鼓裡炒賣的話實在是禍福難料。首先,沒有人知道比特幣的創造者是誰,只說他是一個化名中本聰的神秘人,這種連來頭都摸不清的東西波動會很大。目前比特幣的價格趨勢可以說是完全被所謂的大行情和投機情緒主宰。細究起來,比特幣之所以能成事,主要就是因為它是一種法定貨幣(fiat currency)的替代品。現在的央行都隨便印錢,弄得貨幣購買力成天下降,於是就有人創立比特幣來對沖不負責任的央行給大家帶來的貨幣風險。人們購買黃金又何嘗不是為了對沖這種貨幣風險。熟悉比特幣行情的人知道,自比特幣誕生以來,有幾波驚天地泣鬼神的大行情。在比特幣瘋長的日子裡,黃金可以說是無所作為,讓人失望之極。
值得注意的是,黃金是硬通貨,有許多人都長期持有,而比特幣的擁有者中很多都是投機者,特別是那些中國大媽們。購買比特幣的目的並不是為了持有它,而是為了高拋低吸的投機遊戲。
被投機目的劫持有悖於比特幣初創時作為法定貨幣替代物的初衷,貨幣本身主要是用來持有和充當支付媒介的,而比特幣的支付屬性卻越來越邊緣化,投機屬性則日甚一日。這讓筆者產生了一個疑問?如果比特幣的價格漲幅很大,這到底算不算資本收益呢?如果算,該怎麼交稅?
在比特幣的龍興之地--美國,黃金交易有一套非常詳盡完善的資本收益稅規則,但美國國稅局(IRS)對比特幣交易卻幾乎沒有做出任何相關的規定,簡直可以說是放任自流。
如果,美國國稅局(IRS)承認比特幣是貨幣,那麼比特幣交易的資本收益稅就可以按照美國國稅局細則988(a)(1)(A) 來繳納。給大家普及一點美國稅法的知識,在美國,貨幣交易的資本收益稅的徵收和繳納依據的就是美國國稅局細則988。
又如果,美國國稅局(IRS)界定比特幣為一種長期投資,就像你購買並持有超過一年之久的Facebook股票,那麼持有比特幣就應和持有Facebook股票一樣繳納較低的資本收益稅。再如果,你的比特幣被偷了,美國國稅局會把這種損失界定為投資損失嗎?還是把它當做和被竊的車一樣的個人財產損失?再如果,一個美國納稅人通過他的海外券商賬戶持有比特幣,那麼這筆資產需不需要反映在海外金融資產披露表格 上?
所有的這一切都是未知的未知,因為美國國稅局對這些問題幾乎沒有任何表示。在單天交易額 方面比特幣已經創下了擊敗過貝寶(Paypal)和西聯(western union)的戰績,面對這麼熱得燙手的比特幣,美國國稅局為什麼無動於衷?難道他們不想為聯邦政府創收嗎?連事無鉅細皆不放過的財富剃刀手--美國國稅局都和比特幣保持距離,這不值得我們警惕嗎?
而且蹊蹺的還不止於此,比特幣最初居然是在一個卡牌遊戲 網站上火起來的。承載著80%的比特幣交易的比特幣交易商Mt.Gox原來居然是個卡牌遊戲網站,那比特幣最初不就是Q幣嘛?而且Mt.Gox還被大麻交易利用過,被黑客黑過,被竊賊偷過,被洗錢網絡 利用過,這期間損失的不光是Q幣般的虛擬貨幣,而是人們真金白銀的血汗錢。比特幣簡直就像是當年無法無天的美國西部,沒有收稅員,沒有警察,這樣的地方你敢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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