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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媽媽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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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健康養身
發佈於 2014-09-29 19:06
器捐新制下月上路 三等親排序往前
2014-09-29 16:18:02華人健康網 記者駱慧雯/台北報導
不只是遺愛人間,更留給家人一個生存的希望!國內器官捐贈制度將自10月1日起出現大變革,凡是過去曾捐贈器官者,其正在等候器官移植的配偶或三親等內血親,可望透過制度「加分」和「升等」,讓排序提前,取得移植優先權。
國內器官捐贈移植新制將於10月上路,凡是過去曾捐贈器官者,正在等候器官移植的配偶或三親等血親,皆可因此受惠,等候序號往前。
即將上路的新「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將採溯及既往原則,初步估計約90餘個器官捐贈者家屬能因此政策而受惠,讓原本等待多年卻等不到器官捐贈的病人,因為親屬曾捐贈器官而使排序提前。符合資格者,可盡快到登記移植的醫院向登錄中心提出註記申請,排名順位將於10月1日起開始異動。
器捐中心表示,歐美各國器捐風氣盛行,許多國家認為人過世之後的軀體是公共財,不是器官捐贈,就是捐作大體老師,但台灣每年器捐只有200多人,需要器官而排隊等待的人數卻是高達40倍至175倍之多,因此透過法規的修訂使器官捐贈「利人利己」的概念更加具體化,可以提高民眾器官捐贈的意願。
留給家人希望!五等親一次受惠→三等親一生受惠
台灣等待器官捐贈一直是在公平、公正的平台進行登錄及分配,依疾病嚴重程度、組織符合抗原配對、地區等因素進行排序。現行制度是以正在等候器官且符合醫學考量為前提,器官捐贈者如果在捐贈當時有家人在等候器官,當下可以指定捐贈給五等親及配偶,但限於當時當次的捐贈,之後若有其他親人需等待移植,則沒有此項優惠。
許多歐美國家認為人過世之後的軀體是公共財,不是器官捐贈,就是捐作大體老師。
雖然有五等親及配偶的指定捐贈,在大多數的狀況下,捐贈者並無家人在等候器官移植,而且有些捐贈者的家人是在親人捐贈過後才因病需要器官,但這時候也必須跟大家一樣依序等候。不過,新法實施後,只要配偶或三親等內血親提出親人曾器捐的資料證明到醫院註記,就可馬上提前器捐的等候排序。
器捐新制嘉惠親屬 全球首創
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董事長李伯璋表示,這項器官捐贈移植新制度兼顧倫理與法律,使台灣成為全球第一個將「嘉惠器捐親屬辦法」列入器官移植要件的國家,創下器官捐贈移植發展的一個重要里程碑。
根據登錄中心102年針對122個已完成大愛器官捐贈者家庭所做的統計,器官捐贈者的家屬認為決定器捐的原因,依序是「能幫助他人」(35%)、「讓親人猶如尚在人間」(27%)及「順應遺願」(12%)。新制上路後,器官捐贈的決定又被賦予了幫助家人、給予家人無價希望的新意義。
原文網址 http://www.top1health.com/Article/241/20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