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 發達集團財務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7-10 05:06

九民營電廠 恐挨罰60億

九家民營電廠聯合拒絕調降電價案,公平會兩度祭出高額罰鍰都被撤銷,昨(9)日重新做出裁處,將罰鍰金額降為60.07億元。由於行政院訴願會並未限制業者提訴願的次數,業者仍有機會再提訴願。
公平會調查發現,2008年民營電廠在台電首次召開調降容量費率會議前,就達成拒絕調降容量費率的共識,導致台電向民營電廠購售電力的費率維持不變。
公平會認為,業者私下聯絡、約束各電廠與台電自由調整價格的空間,已構成「公平交易法」所指的聯合行為,因此在2013年對九家業者祭出史上最高的63.2億元的罰鍰。
然而這項裁罰去年被行政院訴願會撤銷,原因是九家業者違法行為跨越「公平交易法」修法期,公平會應考慮分段斟酌裁罰金額。公平會後來也將九家業者罰鍰各降500萬元,總處分金額變為60.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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