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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6-30 06:13

美方祭重稅 我金融業爭當「良民」

明天起,金融業不僅要問新客戶「是不是美國人」,自己也要出示「良民證」。因為美國肥咖條款還祭出「同儕懲罰」措施,金融業不但自己要「合規」,連交易對象也要合規,若對方沒有「良民證」,將連累自己被課稅。
美國肥咖條款約束全球金融業,須配合申報海外美國人稅務資料。美國國稅局六月公布首批肥咖條款合作金融機構(又稱合規)名單,台灣有卅八家國銀、廿七家壽險公司、卅七家投信、卅七家券商等,共一百九十三家金融業者成為「合規機構」,可取得美國國稅局核發的「全球中介機構識別碼(GIIN)」,GIIN碼因而被業者戲稱為「良民證」。
金融業自己取得「良民證」,只是第一關,肥咖條款還加設「同儕懲罰」措施,金融機構間互相往來,還要確保「交易對象」也具有良民證。
會計師指出,假設A銀行取得GIIN碼,但跟未取得GIIN碼的B銀行拆借或付款,只要交易內容與美國來源所得有關,美國仍然會對A銀行課肥咖稅。金融業必須自明天實施日起,確定自己跟「有良民證」的金融機構往來。
但金融業若在交易前還要查證對方「是否為良民」,實在很麻煩。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各大金融公會近期在網站上另闢「肥咖良民證專區」,金融業者可將識別碼登錄在網站上,藉此向同業證明,未來和自己往來不會有被扣稅疑慮。
會計師指出,台灣許多壽險公司及銀行多在美國有龐大的投資部位,或設有據點,若不遵守肥咖,不報出美國客戶資料,未來會變成「自己要繳稅」。光是壽險業,海外投資金額就近七兆台幣,且多數投資在美國,不遵守肥咖條款將被扣百分之卅稅率,損失很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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