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客 發達集團法務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4-06-11 15:59

明年起 假日遇週六、日確定補假

2014-06-1110:11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內政部今修正發布「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 第5條之1及第6條,自明年起,紀念日及節日放假日逢例假日一律補假,因此明年3天以上的連假將有6次,其中兒童節及清明節連假達4天。

明年起,紀念日及節日放假日逢例假日一律補假,明年3天以上的連假將有6次,其中兒童節及清明節連假達4天。
內政部表示,由於明年共有7個紀念日及節日放假日,正好是星期六或星期日,其中僅有農曆初三有補假,造成放假總日數僅109日,民眾普遍認為被吃掉6天假。
內政部多次開會並修正「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經行政院6月4日核定後,於今天發布,明定紀念日及節日放假日逢星期六於前一個上班日補假、逢星期日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至於農曆除夕及春節放假日原本即為連續假期,且農曆除夕前均為工商社會繁忙時期,為符合國人過年習慣,農曆除夕及春節放假日逢例假日補假仍維持現行往後補假的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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