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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4-06-10 18:14
2種海魚快被吃光 首列保育類
2種海魚快被吃光 首列保育類
中時電子報作者: 湯雅雯╱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6月10日 上午6:01中國時報【湯雅雯╱台北報導】
國內首度將海洋魚類列為保育類動物!農委會林務局昨預告,將分布於墾丁、綠島、蘭嶼海域、各剩不到30尾的曲紋唇魚及隆頭鸚哥魚,列入台灣「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未來違法捕撈、釣獵者,最高可處150萬元罰鍰。
中研院生物多樣性中心研究員鄭明修表示,海洋魚類多達2000到3000種,台灣卻沒有把任何1種海洋魚類列入保育。10多年來,他除了自己潛水下海「調查」數量,也走遍墾丁、綠島、蘭嶼等地訪談潛水「老手」,發現40年前多達上百尾、上千尾的曲紋唇魚及隆頭鸚哥魚數量銳減,蘭嶼各16尾最多,墾丁、綠島都僅存個位數,澎湖則都沒有了。
鄭明修指出,曲紋唇魚俗稱「龍王鯛」或「蘇眉魚」,是全球最大的珊瑚礁魚類,最大體長可達2公尺,體重200公斤以上,壽命可達45至50年,在帛琉可是國寶魚,埃及紅海也有上百隻,但因為香港人愛吃,幾乎把太平洋的「龍王鯛」都吃光了,2004年起,華盛頓公約(CITES)將牠列為附錄二物種保護。
至於隆頭鸚哥魚,也分布墾丁、綠島、蘭嶼海域,身長130公分以上,因為愛吃活珊瑚,晚上會回到同一個珊瑚礁「睡覺」,過去常淪為不肖潛水客鏢魚對象,同樣僅存20至30尾。
鄭明修說,在國外,這類罕見大型珊瑚魚類都被視為「海洋金雞母」,結合潛水觀光,發展餵食秀與遊客互動,只有台灣喜歡把牠們送上餐桌。2年前他以台灣珊瑚礁學會理事長身分把保育案送進去,但因為不像白海豚、藻礁受關注,都放到最後討論,保育人士痛批保育動作太慢了。
他強調,台灣海洋立國,卻只有海鮮文化,沒有海洋文化,納入保育後,海洋警察一定要加強執法,也應成立海洋保育署。
林務局表示,這2種魚類納入第二級保育類後,若違法捕撈,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併科15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