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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落蒙 發達集團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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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5-14 23:20
越台商無端受災 經部:要求償
越南反中暴動示威,台商受損慘重,經濟部今天表示,台商無端受波及,受災程度更是所有外資企業最嚴重,台、越雙方簽有投資保障協定,我將據此向投資地主國求償,若協商不成,不排除訴諸國際仲裁。
在地官員轉述,台商為求自保,數百人暫時棲身公安站或台商經營旅館避風頭,昨晚已有首批台商和其眷屬返台,總損失金額目前尚難估計,因台商匆忙逃離暴動發生地,為求自保,短期不敢貿然回廠區盤點損失。
投資業務處長連玉蘋表示,待損失估計較明朗後,未來不排除援引投保協定向越南政府、即投資地主國求償,據台越投保協定第五條,「一方應保障另一方投資安全,若遇天災、人禍、國家暴動等相關危險時,一方應給予另一方不低於第三方待遇,即最惠國待遇,若有任何損害,可訴求相關規定向越方提起」。
對於求償方式,連玉蘋舉例,包括:恢復原狀、金錢賠償、清償等方式,未來會視個案受損情形向越政府提出,將先循友好協商,若不成再訴諸國際仲裁,或政府出面幫廠商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