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落蒙 發達集團處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4-24 23:05

自由經濟示範區農業加值 內銷無優惠

【經濟日報記者江睿智/24日電】陳保基今日宣布,示範區條例第33條外商公司在示範區內從事簡易加工,得享最高10%內銷產品免徵營所稅優惠,將排除農產品。他強調,只要是高附加價值農業加工,經審查通過都可進駐到示範區,但將以外銷為主,內銷沒有優惠。
陳保基表示,草案第47條將由原草案所寫的「野生動物或其產製品」,限縮為「觀賞水族動物」,並需由中央主管機關審核,同步第62、67、68條也做相同調整,以免觸及國際生態保育規定。
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有關農業加值部份,遭質疑衝擊本土農業;陳保基強調,進駐業者須經審查,已設門檻,須以外銷為主、有附加價值高的項目,因此不會衝擊本土農業。
他表示,已設置多年的屏東農業生物科技園區,園區自去年 8月轉為示範區之後,至今年3月,計18廠商進駐,僅一家是農業加值,其他都是農業生物科技業者。
農委會企劃處處長曹紹徽補充,要進到示範區的業者,必須依草案第9條規定,向園區提出申請,再由農委會會同示範區條例主管機關經濟部審議,該家業者必須是以外銷為主,且所從事的農產加工必須是有附加價值的,若是初級或簡易加工,都不會通過申請,例如進口一些食用油,混合成產品,就不會申請得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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