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火 發達集團副處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4-07 20:32

陸銀參股 金管會嚴審股東

陸銀參股 金管會嚴審股東
最新更新時間:2014/04/07 20:25:00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7日電)金管會表示,陸銀申請參股應檢具董事會議事錄及參股投資協議,也將審查股東適格性,包含策略聯盟目的、效益及雙方約定規劃取得的董監席次。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對陸資參股銀行,恐怕會喪失經營權的疑慮再度解釋。
金管會說,開放陸資參股上市櫃銀行、金控10%的上限、未上市櫃銀行15%與金控100%子銀行20%的上限,不會影響台灣的金融穩定性。
金管會表示,陸銀參股必須是發行的新股,且不可以在公開市場上收購。
另外,陸銀申請參股應檢具董事會議事錄、參股投資協議等文件。金管會也會審查股東適格性,包含策略聯盟、效益及雙方約定規劃取得的董事席次比率。
金管會表示,陸銀參股需要經過被投資的經營者董事會同意,經營權不會輕易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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