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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卡丘 發達集團副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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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2-04 09:19
台積籲修法 增派現金股利
台積籲修法 增派現金股利
【蕭文康╱台北報導】市場傳出台積電(2330)可能將進行現金減資,為未來提高發放現金股利做準備,對此,台積電昨發新聞稿鄭重否認,不過,台積電主管說,在當前金融海嘯及全球經濟衰退雙重夾擊下,為了在未來能夠持續與穩定發放現金股利:「正向政府提出建議修改現行現金股利相關法規,適度提高發放現金股利的彈性。」
據了解,台積電向政府提出建議修改現行現金股利相關法規,包括《公司法》第232條第2項規定:「公司無盈餘時,不得分派股息及紅利,但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實收資本額50%以上,得以其超過部分分派股息及紅利」等,由於台積電一直對外宣示,每年能夠發放3元現金股利,但今年經濟不景氣,可能會影響明年台積電的股利發放,因此台積電希望透過修改法規,能夠維持每年3元的股利發放。
澄清無減資計劃
至於台積電期望降低的門檻是多少,以利於未來在發放現金股利時能更具彈性?對此,台積電主管表示:「將持續與政府相關部門溝通。」
台積電主管指出,公司經營的基本目的是要創造股東權益,並經由公司股價的提升以及現金股利的發放來達成,單純把現金發還給股東,並不是台積電經營的目的,另外,台積電近年來一直採取持續與穩定發放現金股利的政策,上月法人說明會中也公開宣示,公司去年每股純益3.83元,今年每股普通股仍將計劃配發現金股利 3元。
台積電主管強調,這不是公司的經營目的,再加上執行現金減資時,公司股票必須停止交易一段時間,對市場及股東皆有不利影響,因此,台積電目前並無現金減資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