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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da 發達公司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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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12-05-25 11:36
新台幣歷史
二十世紀初,台灣曾經被日本佔據了將近五十年,而當時使用的貨幣是由日本在台灣地區發行的「臺灣銀行券」,由日本的「株式會社臺灣銀行」代為發行,是當時的主要的流通貨幣。民國三十四年台灣光復之後,政府為了穩定地方金融,於是便將株式會社臺灣銀行,改名為「臺灣銀行」,在三十五年發行台幣,這就是一般人所說的「舊台幣」。
台幣發行後沒多久就因為內地戰亂、大陸淪陷,台幣也因匯率巨幅波動而出現重大的變化,出現嚴重的台幣貶值情形,也使得當時通貨膨脹,造成「錢不值錢」的狀況,政府為了抑止物價飛漲,便開始進行幣制改革;
民國三十八年六月十五日發行「新台幣」,讓民眾以「舊台幣」兌換「新台幣」,正式讓「舊台幣」走入歷史。而「舊台幣」的使用只持續了三年又十二天。
「新台幣」原本只在台灣地區流通,但自民國三十八年十二月至四十年一月,政府陸續在金、馬地區及其他相關地區發行「新台幣」,讓台幣流通更順暢。 民國五十七年七月一日 中央銀行收回新台幣的發行權,不過新台幣上還印製「臺灣銀行」的字樣,讓大眾誤以為新台幣還是由臺灣銀行發行。
民國八十九年,發行了五十年的新台幣終於將鈔票面上的「臺灣銀行」正式改為「中央銀行」,
民國八十九年新台幣正式明定為國幣
舊台幣.
民國34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後,國民政府在台灣決定發行〞中央銀行台灣流通券,此流通券在台灣行政長官公署首批前進指揮所人員於10月5日飛台接收前,即已印妥擬運台灣行使,而中央銀行亦籌備在台設立分行發行流通券,後來因長官公署主張,中央批示,准予暫繼續使用台灣銀行券流通,終於取消原定〞中央銀行台灣流通券〞案。於10月17日國軍第76軍官兵及大批接收工作人員乘艦安抵基隆,10月24日台灣行政長官公署成立,12月25日台灣光復,10月31日財政部公佈〞台灣省當地銀行鈔票及金融機關處理辨法〞奉令接收日據台銀,而改組舊台銀及其他各銀行及各金融機關,歷半年立檢查與監理時期過後,於35年5月20日正式改組成立今之台灣銀行。並於5月22日始發行台幣券(舊台幣),與前台灣銀行券並等值流通。
舊台幣券初發行面額分為一、五及十元券三種,由〞中央印製廠上海廠印製〞而交船運台,以後陸續發行五十、一百、五百、一仟及一萬元券等五種。並因物價猛漲,通貨貶值,趕印舊台幣十萬元一種,但印就未發行,另發行〞即期定額本票〞流通。舊台幣券發行自35年5月22日起至改制新台幣券之38年6月15日共流通三年又23天,舊台幣券兌換新台幣券至39年1月14日止,始作廢銷燬。
新台幣.
光復後,由於舊台幣隨物價日日昇漲,而不停地惡性貶值,幣信日降,發行額失控,達5270億餘元之多,造成惡性通貨膨脹,政府及民間一致盼望必需改革幣制,因此臺灣省政府為了要穩定物價,安定經發展,乃獲准發行《新臺幣》,而於民國38年6月15日台灣省政府公布〞台灣省幣制改革方案〞,其要點如下:
1.照中央指示台銀發行新台幣總額二億元(折合美金四千萬元)
2.新台幣以美金為計算單位
3.新台幣對美金之匯率以新台幣五元折合美金一元
4.新台幣對舊台幣折合率定為舊台幣四萬元折合新台幣一元即新台幣券於民國38年6月15日正式誕生,沿用迄今。
當時的幣制改革引起社會相當大的震撼,幣制改革後,四萬元舊台幣兌換一元新台幣,許多人當時抱著一麻袋的舊台幣,興高采烈的去換新台幣,沒想到換回來只剩下幾塊錢,財產瞬間消失,讓人欲哭無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