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y 發達集團稽核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2-05-17 09:55

杜絕要犯潛逃 重建司法威信

杜絕要犯潛逃 重建司法威信
前立委羅福助、江連福「二福」接連在發監前落跑後,定罪要犯趁司法空隙潛逃出境的問題,已經引發各界關切。據調查局追緝外逃小組的資料,目前至少有一百九十二名大咖、外加上千名刑事通緝要犯逃亡海外,重挫司法威信。政府除了必須循各種管道追拿之外,還必須亡羊補牢,杜絕司法漏洞。
這些要犯的潛逃地以中國大陸、美加與東南亞為大宗。中國大陸因為語言文化相通、地理接近,成為落跑最愛。包括前東帝士總裁陳由豪、前廣三集團總裁曾正仁、前立法院長劉松藩、前立委王志雄、何智輝、「白狼」張安樂等,有的神隱不知所終,有的高調展開「第二人生」。涉嫌掏空台灣六百億元的陳由豪到大陸重建石化集團,在廈門每年納稅逾億元人民幣。債留台灣,罪刑也留台灣,風光前進大陸再世為人,這叫台灣民眾看了,能不吐血嗎?
另外一群前進美加或歐洲地區的,多是已經取得當地護照或居留權的經濟犯。這些人本有身家,再仗著法律對移民的保障,以及訴訟程序的冗長繁瑣,加上我國與對方國沒有簽署引渡協定,所以吃定台灣政府拿他們沒皮條。
例如前力霸集團董事長王又曾夫婦、侵吞「巴紐案」公款的金紀玖,和涉及扁家洗錢案的新光醫院前副院長黃芳彥,據說都在美國加州洛杉磯逍遙。躲藏到加拿大的,則有違法吸金並掏空校產上百億元的前景文集團董事長張萬利父子,涉嫌侵吞「奉天專案」、「當陽專案」公款一億九千萬元的前國安局上校出納組長劉冠軍夫婦。這些人犯案的金額加一加,還真是不得了。
至於選擇逃往東南亞菲律賓、泰國、越南、柬埔寨的,則以毒品等刑事犯居多。總計一百九十二名逃犯裡,以經濟犯一百廿五人為最大宗,其次是貪汙犯卅三人。這麼多大名鼎鼎、喊水會結凍的大咖,數都數到手指頭酸了,他們無論在台灣捅了多大樓子,落跑到外面之後都能平安無事,其他跑出去規避司法懲罰的不知名小咖,恐怕更加不知凡幾。
很多人也會不解,兩岸原本就有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機制,近年來兩岸關係有相當改善,為什麼在抓通緝犯時卻沒辦法發揮作用?小咖也就罷了,像陳由豪這種堂而皇之做生意的,為什麼不能循兩岸合作機制遣返歸案?我國治安單位畢竟不能在大陸行使公權力,追查及緝捕需要中國方面的協助,眼看著落跑大咖在對岸風光得意,也會讓人對兩岸和解的成效感到疑惑。
法網漏洞破這麼大,對台灣的司法正義實在是一大諷刺。司法體系的維持,在於能公正有效地懲凶罰惡,讓人民對整個社會制度產生信任,並在共同遵守法制下,維持社會的穩定與安心感。如果壞人可以輕易落跑,不必接受法律的制裁,甚至隔海招搖猖狂,我們卻拿他們莫可奈何,那麼民眾會對司法感到失望與懷疑。司法一旦失去威信,執法時會因為得不到民眾合作與支持而益發困難,也讓這項重要的社會體制遭到侵蝕傷害。
尤其,前不久羅福助早已傳出落跑,檢警卻毫無動作,等到發監當日,再煞有介事地發出拘票並大陣仗派人拘提,明明大家都知道會白忙一場,卻還是照著劇本走完程序,給人感覺彷彿是在演戲給民眾看,自愚愚人也好,自娛娛人也罷,司法威信簡直成了笑話,不知道羅福助在對岸看到新聞會不會笑到翻,至少台灣這邊很多人是罵到翻。
司法院於是緊急提《刑事訴訟法》修正案送立法院,未來經法院判刑二年以上確定,不用等到被告收到判決書,檢方將可直接跳過現行的傳喚、監控程序,逕行拘提被告發監執刑。但「電子監控」、「有罪羈押」部分,因未列入此次修法範圍。固然,司法手段必須與人權保障取得平衡,但過度鬆懈縱放要犯,對社會公益也會造成傷害。是否能及早完成修法,未來是否能夠有效防堵脫逃,檢警必須以實際執行成效接受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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