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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2-04-14 08:13

立委提震撼版 回歸所得稅制

立委曾巨威昨(13)日提出自擬的「證所稅改革版本」,再為證所稅拋出一顆震撼彈。他主張,法人和個人都回歸原本的所得稅制,採合併課稅、累進稅率原則,並以「未加計證券交易所得前之所得總額」來界定繳納標準,才是真正「捉大放小」。
財政部12日公布證所稅課徵方案,曾巨威昨日立即公開提出個人版,重砲抨擊財政部版本是「四不像」。財政健全小組委員孫克難和簡錫堦也出面力挺。這是曾巨威第一件個人提案,必須要有15人連署,才能送入立院委員會。
曾巨威表示,財政部將個人與法人分別適用不同稅制課徵,其中個人扣除必要成本與費用後,超過300萬元以上採分離課稅,稅率20%,但民眾報稅前需計算所得,增加納稅依從成本,且未包含證券等最低稅負制(AMT),扣除額仍為600萬元,明顯過高。
他指出,法人仍維持AMT的課稅方式,將扣除額從200萬元調降到50萬元,稅率由10%提高至12%,不但維持租稅優惠,切割式作法,將導致課稅效果不佳。
他認為,證所稅應跳脫AMT的框架,讓法人與個人回歸到正常所得稅制裡。在法人部分,上市櫃和未上市櫃證券交易所得都納入營利事業所得稅中計算申報,稅率為17%,保留盈虧互抵,法人持有超過兩年以上,減半課徵,若能長期持有,減半後的稅率比最低稅負制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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