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丘 發達集團副處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8-12-11 13:56

行政院通過明年底前舊車換新補貼3萬元

行政院通過明年底前舊車換新補貼3萬元 稅收減收90億元
鉅亨網記者張智堯‧台北
財政部部長李述德今(11)日表示,民眾在明年底前
報廢舊車買新車,就能扣抵 3萬元的貨物稅;舊車換新
的政策雖然將使稅收減少 80-90億元左右,但會有節能
減碳、活絡汽車產業、增加就業機會的效果;因此,條
例實施後,希望社會大眾趕快利用。
行政院院會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一修正草
案;李述德說明,條例將隨即送往立法院,只要立法院
通過就能公佈實行。民眾在明年 12/31前,購買小客車
完成過戶登記,只要在過戶登記前 6個月內向公路監理
機關辦理舊小客車報廢證明,買新車時就能向車商扣減
車價 3萬元。
李述德說明,方案主要針對買車的人給予優惠,財
政部與經濟部共同研議後,小客車汰舊換新能夠達到轉
嫁效果最大,因此給予補助,希望條例公佈後,社會大
眾能夠趕快利用。
至於小發財車、大遊覽車可能都有補助需要,李述
德再次強調,買車屬於個人商業行為,政府必須兼顧稅
收公平,不可能對每位買車的人都給予補助;報廢證明
也補助貨物稅的條件,因為舊車汰舊換新才有節能減碳
的效果。
電動車與油電混合車方面,李述德說,電動車本來
就有優惠,油電混合車目前由環保署研議,將會採取更
積極、更大籌碼的獎勵政策;財政部主要由賦稅的角度
給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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