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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2-02-26 10:18

因塑化劑對台食品進口限制

本帖最後由 brucecad 於 12-02-26 10:19 編輯
針對因塑化劑事件,而對自台灣進口食品所採取的限制措施將全告解除,經濟部國際貿易局24日表示,馬來西亞已同意自2月24日提前全面解除我國13類特定食品需檢附衛生證明書的限制措施,不過,馬國仍將持續監控我食品塑化劑DEHP含量,一旦超標,將依食品安全管控機制予以管制。
國貿局表示,自我國公告去(100)年8月1日起出口5大類食品(運動飲料、果汁飲料、茶飲料、果醬、果漿或果凍、膠囊錠狀粉狀之型態)無須檢附檢驗證明文件,廠商可逕向海關報運出口後,仍有香港、中國大陸、新加坡、馬來西亞及韓國等少數國家或地區對台灣食品仍採取進口限制措施,包括限制我食品進口、加強邊境查驗以及規定應檢附我國核發之檢驗證明文件等。
經我駐外單位多次協商後,香港、韓國及中國大陸已陸續在去年10月3日、11月1日以及今年1月5日分別解除對進口台灣食品需檢附檢驗證明文件的規定,恢復正常進口查驗外,新加坡也表示將自3月1日起全面解除進口我特定食品必須檢附我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簽發的特約檢驗證明書,僅剩馬來西亞仍規定進口我國13類特定食品必須檢附相關證明書。
原本國貿局表示,馬國同意自3月1日起解除我11類特定食品需檢附證明書的限制措施,因馬國食品安全品質局發現有2件自台灣進口食品含DEHP超標案件,因此將再對我餅乾及水果飲品等2類食品(HS1905、HS2009)持續監控至3月16日止,只要沒有再發現塑化劑超標情事,才解除其進口限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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