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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1-12-11 10:51

摩托告蘋果侵權 在德勝訴

德國法院9日裁決,蘋果公司(Apple)的iPhone智慧手機及3G iPad平板電腦,侵犯摩托羅拉行動公司(Motorola Mobility)一項行動數據通訊專利。摩托行動將可強制蘋果的行動裝置移除相關功能或停止在德銷售,但蘋果已表示將上訴。
曼因州地方法院說,蘋果自2003年起使用爭議中的專利技術,摩托行動將可獲損害賠償,不過金額沒有公布;法院同時裁決,如果摩托行動提供1億歐元(1.34億美元)保證金,即可取得禁止蘋果在德銷售行動裝置的強制令。但蘋果仍可上訴。
摩托行動發表聲明歡迎上述判決,但未表明是否尋求阻止蘋果在德銷售,萬一上訴法院改判蘋果獲勝,此舉反將使摩托行動付出高昂代價。
蘋果歐洲公司發言人希利(Alan Hely)則堅定表示:「我們會針對法院裁決立即提起上訴。德國民眾想在年底假期買iPad或者iPhone,不必擔心買不到。」
摩托行動在本案的專利屬於通信業的基本標準專利發明之一,因而有義務以公平、合理和非歧視(FRAND)的原則,授權給第三方使用。
蘋果曾提議支付FRAND費用給摩托,也願意支付先前的侵權費用。蘋果會打輸官司是因為嘗試透過訴訟,挑戰摩托要求蘋果為過去四年的侵權行為支付比公平條款高出數倍的權利金。
專利訴訟的觀察家說,兩家公司可能纏鬥數年才有結論,因為兩造都是業界巨擘,牽涉金額又大,通常會上訴到最高法院。
蘋果在本件專利訴訟雖是被告,但在其他案件也積極對宏達電、三星電子和摩托羅拉等公司提告,強力捍衛自家專利。蘋果在澳洲狀告三星電子平板電腦侵權一案,目前暫吞敗仗,申請的三星禁售令已遭澳洲法院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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