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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錦 發達集團營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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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11-09-15 10:02
一言為定(我的故事之164)
隨著時代的進步
人心卻愈來愈難測
自古到今
有多少人能信守承諾!
因此
很多的專家開始訂定規範
民法、刑法…..
但背信的依然背信
詐欺的依然詐欺
要不然
怎麼會有那麼多的
詐騙集團在作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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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既經談妥
便信守不渝
稱之為「一言為定」
一言為定真的很難嗎?
有些人為了信守承諾
傾家蕩產
有些人
失去了性命!
但這些的事實不多
即便有
多半成了「美談」
甚至成了膾炙人口的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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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二天是中秋節
不禁想起三十多年前的往事
跟大伙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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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也是中秋節前夕
哥哥回家過節
全家閒聊天
那壺不開提那壺
居然談著談著
就談到家錦的「終身大事」
媽媽很擔心
家錦老大不小了!
何時能出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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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精通紫微斗數
排了命盤
笑著稟告母親
「最遲不超過年底!
一定出嫁! 」
媽媽詫異的望著我
我聳了聳肩、兩手一攤
「八字還沒一撇! 早著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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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心而論
哥哥的一席話
對我的確有影響
男朋友不是沒有
但最親密的
也只止於「牽牽手」!
談論不到「婚嫁」!
但經哥哥有此一說
不得不檢視
自己的處境
是該認真考慮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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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
家錦在故事155(也談見面禮)
談到第一次
跟婆婆見面的情景
至今
仍忍不住「甜在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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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是長女
父母年邁又有病
所以
扶養雙親是責任
也是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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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子家住南部
聽說南部嫁女兒
最吃力
嫁妝X牛車不說
好像媳婦的薪水
還得繳庫
歸夫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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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
外子家「窮」
我家更「慘」
如果嫁了人!
父母就斷炊!
那還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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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事體大
在下央求
當時男朋友的「他」
回家跟父母講清楚
家錦的「錢」要自主
拿回家奉養父母
但
先生的收入
我也不過問
擺明
「各養各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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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知道
他始終沒給答案
是忘了問?
還是不敢問?
真教人費疑猜!
(事後證明「他」根本不敢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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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
和未來的婆婆閒話家常
話鋒一轉
談到薪水問題
家錦很坦白的
跟老人家報告
家中的經濟靠在下
不可能因「結婚」而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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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話的當時
家錦依舊保持女兒身
未曾上過車
也不必後補票!
自豪的很!
講起話來
臉不紅、氣不喘
鎮靜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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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結了婚!
就不奉養父母!
我! 寧可不嫁!
至少還落一個『孝女』的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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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倒也乾脆
二話不說
馬上回答
「妳放心!
我們從未打過妳『薪水』的主意!
妳奉養父母是應該
我沒理由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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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為定
我嫁了!
至今過了三十多年
外子每月寄錢回家
在下未曾反對!
家錦父母往生二十多年
公婆待我猶勝親生
家錦也誠心誠意
不時掏腰包
孝敬兩位老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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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是緣定三生
家錦的婚姻
卻是如商人般的一言為定!
雙方信守承諾
持續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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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各位一個秘密
三十多年來
外子的薪水
家錦未曾管過、問過、看過….
但! 他說得好
「都是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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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婚姻如事業
也是要經營的
萬丈高樓平地起
切勿因小失大
亦勿因陋就簡
寧可先小人、後君子
一言為定
事先講得明
事後不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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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相處之道
呵!
無事不多事
多事會出事
有事不怕事
怕事會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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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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