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6-07-23 22:46

聯致 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續租廠房)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3585)聯致-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續租廠房)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桃園市蘆竹區南山路二段498號部分廠房之不動產使用權資產2.事實發生日:115/7/23~117/6/30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7月23日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租賃面積1,059坪(續租2年)。每單位價格:每坪每月新臺幣500元(未稅)。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折現價值預估為新臺幣 12,324,703 元。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欣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選定原因:係原租約到期後繼續承租,供公司營運與廠房生產持續使用。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按月支付租金新台幣529,500元/月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新租期2年,期滿本公司依現況返還標的物。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決定方式及依據:參考鄰近地區市場行情議價。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3.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20.會計師姓名:不適用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生產營運持續不中斷之需要。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5年7月23日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12,324,703元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31.其他敘明事項:本案係續租案,原租期自106年7月1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本次新約續租期間自115年7月1日起至117年6月30日止,雙方合意權利義務追溯自115年7月1日起生效。每月租金為529,500元(未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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