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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6-07-03 17:08

貿聯-KY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3665)貿聯-KY-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7/03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發行總金額:依發行股數及實際每股發行價格而定。(2)發行股數:暫訂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500仟股至6,000仟股。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8.發行價格:本存託憑證發行價格暫訂以訂價日當日本公司於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交易所」)之收盤價或以訂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普通股參考市價。以普通股參考市價乘以每單位存託憑證所表彰之本公司普通股股數,再以訂價日當日新臺幣兌美元匯率換算為美元計價之存託憑證發行參考價格。實際發行價格由本公司及主辦承銷商視當時市場狀況共同議定之;惟以此單位發行價格換算為普通股股價應不低於前述普通股參考市價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之平均股價之90%,倘若中華民國相關法令發生變更時,亦得配合法令規定調整訂價方式。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股數之10%。10.公開銷售股數: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普通股總數10%予符合一定條件之本公司及從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發行總數90%,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業經115年5月29日股東會決議,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全數提撥對外公開發行,以充作本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原有價證券。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不適用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或視市場需要列入本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原有價證券。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支應海外購料之資金需求。15.現金減資後再行募資之合理性及必要性(募資當年度及前一年度有辦理現金減資者適用):不適用16.其他應敘明事項:(1)為配合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發行作業,擬授權本 公司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核可並代表本公司議定、簽署及交付一切相關發行本次 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所需之契約(包括但不限於買賣契約、保管契 約、存託契約、代理人契約、承銷契約及其附件或與本案相關之文件)及其他文 件,並全權為本公司辦理一切相關事宜。(2)國外主辦承銷商為 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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