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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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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11-06 14:50
皇普 公告修訂本公司「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並辦理債權人公告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2528)皇普-公告修訂本公司「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並辦理債權人公告1.事實發生日:114/11/062.公司名稱:皇普建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5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82105號函規定辦理。6.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業經114年11月0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修訂「國內第三次 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九條案,並依法辦理 債權人公告,至公告期間屆滿(114年12月08日)後,按公司法 第248條第4項規定,呈奉證券主管機關申報核准。 二、本公司各債權人對於本次修訂「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發行及轉換辦法」,如有異議者,請自本公告日起至114年12月 08日止之期限內,檢附相關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郵寄 (郵寄以郵戳為憑)向本公司提出,以便依法處理,逾期未表示 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惟債券持有人提出異議後,若轉讓債權,則喪失異議權,已向 本公司提出之異議視為撤回。 受理地址:330桃園市文中路747號6樓 皇普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收。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次辦理修訂「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相關 事項,若因事實需要、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審核要求而需修正或調 整時,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