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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5-03 05:23

〈關稅衝擊〉防堵洗產地!出口商注意:5/7起輸美產品要附「原產地聲明書」報單填YT

鉅亨網記者張韶雯 台北  2025-05-02 20:15

防堵洗產地!出口商注意:5/7起輸美產品應檢附「輸美國貨品原產地聲明書」。(鉅亨網資料照)


經濟部今(2)日公布,自 5 月 7 日起輸往美國之我國產製貨品應檢附「輸美國貨品原產地聲明書」,財政部關務署業於同年月 25 日修正「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要求輸往美國且報單類別屬 G3、G5、D5、B8、B9 者,應於出口報單(N5203)「主管機關指定代號」欄位填報是否為我國產製者,貨物屬我國產製者,填報「YT」;非屬我國產製者填報「NT」。貨物輸出人或報關業者未依規定逐項填報「YT」或「NT」者,海關不予受理報關。

關務署說明,為避免延宕出口通關,請報關業者受委託申報符合上開公告條件之報單,請先取得貨物輸出人提供之聲明書正本後,始能於出口報單填列指定代碼向海關申報。海關核定通關方式為 C2(文件審核通關)及 C3(貨物查驗通關)者,貨物輸出人應檢附聲明書正本辦理通關。通關方式為 C1(免審免驗通關)者,海關將透過資訊系統以錯單或應補辦事項 A59 訊息通知輸出人於 3 日內檢送聲明書至出口地海關,未依規定提供者,將予以裁罰。業者如涉具結聲明不實,將依規定移由貿易署處罰;倘涉有刑事責任者,則依法告發。



關務署呼籲,為積極防杜其他國家貨物透過臺灣違規轉運規避美國加徵關稅,請輸出人配合辦理相關輸美報關新措施,如輸出人係委託報關業者代為申報,亦請務必於報關前依貿易署公告,先行填妥聲明書並簽章,以利報關業者申報「YT」或「NT」代碼。另為利商民查詢,關務署網站提供「海關防杜違規轉運資訊專區」,提供問答集、簡報及相關公告等內容(下載路徑:首頁/資訊匯流/宣導活動/海關防杜違規轉運資訊專區),歡迎廠商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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