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0-01 17:42 聯合報/ 記者
朱漢崙/台北即時報導
10月1日實支險新制上路,住院和意外傷害實支二份理賠不打折。圖/本報資料照片
10月1日實支險新制上路,除了正本
理賠之外,另一個對保戶非常重要的,就是住院醫療和意外傷害這兩種實支險的理賠「不打折」,可以同時依照醫療開銷收據,收到二份完整的理賠。關鏈在於,要取得「正本留存證明書」和收據影本這二份重要文件,才能順利申請二份完整理賠到位。
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今日親自釋疑。他釐清,倘若保戶受傷住院,此時,若保戶同時保了住院醫療和意外傷害各一張實支保單,此時該保戶若先向A保險公司申請住院醫療實支理賠,此時,A公司將提供「正本留存證明書」和收據影本給保戶,進而向承保意外傷害實支險的B公司申請理賠。
蔡火炎也提醒,「正本留存證明書」和「理賠差額證明書」證明書是不同的,前者是針對保戶投保意外傷害和住院醫療這二種不同實支險的理賠,後者則是保戶若其實支險都是住院醫療險,這時就要依照「損害埔補」的原則,向第一家投保的保險公司取得「理賠差額證明書」,也就是第一家投保的保險公司,若理賠了還不夠保戶全額的醫療支出,剩餘的部分,就透過「理賠差額證明書」,向下一家保險公司取得。
蔡火炎表示,正本留存證明書主要針對住院醫療和傷害醫療二種不同的實支險,和「差額證明書」意義不同,他說明,正本留存證明書是告訴第二家,「正本在我這裡」,看到證明書時,就已等同看到正本了,保險公司開立正本留存證明書的同時,也同步影印收據交付;至於差額證明書,第一家保險公司會先就限額之內的部分開立一張理賠差額證明,接下來保戶再向第二家公司申請理賠。
至於「損失按比例分攤」的機制,蔡火炎表示,保險業者還在研議,尚未達成共識;據了解,主要在於保險業者認為比例很難拿捏,因此這種損失按比例分攤的保單和理賠方式,目前仍難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