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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武 發達集團副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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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3-25 06:07
證期局:將了解是否有瑕疵
2010-03-25 中國時報 【洪正吉/台北報導】
針對國喬配給特別股股東每股5.6元問題,金管會證期局昨日表示,初步來看,程序上國喬並沒有特別異常,也符合「累積特別股」相關規定,但證期局仍會進行了解,到底有無瑕疵。
證期局表示,國喬當初發行的特別股屬於「累積特別股」,簡單說就是公司有承諾特別股股東,有盈餘就要分配,若某一年度所獲盈餘不敷分派約定股利時,對於未給付的股利,於以後營業良好盈餘增加時,特別股股東都可以要求如數補發。
換言之,國喬過去9年都沒有把盈餘分配給特別股股東,今年配發去年獲利股利時,就必須計算過去9年的特別股股利,且優先配發給特別股股東。
證期局指出,國喬累積特別股規定,應有揭露在公開說明書上,所以只要董事會通過配發股利,特別股股東每股配到5.6元,就只是按程序配發,沒什麼問題。
至於是否獨厚特定特別股股東?證期局說,國喬特別股已發行多年,期間股票都有公開轉讓,「應該不會有這種情形。」
不過,為了維護所有投資人權益,證期局強調,會請相關單位進行了解,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