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居家照護怎麼做?7大Q&A報你知
工商時報 李青縈 2022.04.16
新北市經發局人員盤點快篩劑數量,準備運發給賣場製作「居家照護關懷箱」。圖/本報資料照片
FacebookLineTelegramTwitterWeChatPrintFriendly個股速查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示警,未來可能出現單日確診突破萬例的狀況。為維持正常生活、穩健開放目標,指揮中心啟動「重症清零,輕症有效控管」的策略,訂定確診個案輕重症分流及居家照護管理指引,讓輕症、無症狀確診者有條件在宅休養。工商時報統整居家照護相關資訊,讓您一文了解。
Q:誰適用居家照護?
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跟其同住者的健康條件要符合年齡不滿65歲,且無懷孕或血液透析。除因必要的照護需求,確診者不能與65歲以上、懷孕或血液透析的未確診者同戶隔離。
尚未啟動居家照護的縣市,無症狀/輕症的確診者,若年齡未滿70歲、生活可自理或有陪同照顧者(如孩童),或懷孕未滿36週之確診者,將送至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其餘中重症、高齡(70歲以上)、血液透析、懷孕36週以上確診,則送醫院收治。
Q:居家條件有何限制?
同住未確診者要在其他房間居家隔離,並且不可超過4人。若是房內無獨立衛浴,居隔者、確診者可共用浴廁,只要使用後適當清消(漂白水或酒精),可於無獨立衛浴房間隔離。
家中共用空間儘量打開對戶外開窗確保空氣流通;每天使用稀釋後的漂白水或酒精清潔所有經常觸摸的物體表面。
確診者若離開個人房間使用浴廁須佩戴口罩。同住者因必要之照顧需求須進入確診者房間或接觸確診者時,雙方均須佩戴口罩,並於照顧確診者前後要使用肥皂和水或使用酒精清潔雙手。
Q:隔離期間何時篩檢?
同住未確診者必須隔離至同戶最後確診個案之確診日後10天,隔離期間原則第5、10天(如有新增確診個案則改為每3天)進行家用快篩。解隔後進行7天加強版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3、7天進行家用快篩;確診者解隔後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
Q:何時啟用居家照護?
陳時中表示,目前僅新北市開始試辦,高雄申請;無法直接強迫各縣市啟動居家照護,但各地都有指引,若是整備好就可以啟動。台北市也宣布18日在信義區試辦,台南市也把計畫給指揮中心。
Q:隔離期間留意什麼症狀?
觀察自身症狀變化,若出現喘、呼吸困難、持續胸痛、胸悶、意識不清、皮膚或嘴唇或指甲床發青等症狀,立即撥打119、衛生局或1922。
Q:醫療錯施?
指揮中心針對居家照護的確診者的就醫需求有三規劃:24小時緊急醫療諮詢平臺-健康益友APP、多元遠距醫療方案(視訊診療)、藥師送藥到宅或親友代為領藥。
Q:解除隔離條件?
確診者須符合以下兩條件,才解除隔離,並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條件如下:
- 有症狀者,退燒至少1天,且症狀緩解。
- 距發病日/採檢日第10天以上的家用快篩陰性,若快篩持續陽性.但PCR檢驗結果為陰性或Ct≥30。
同住未確診者:距同戶最後確診個案確診日滿10天,且所有同戶隔離者(含尚未解隔之確診者)快篩均陰性時,同戶隔離之未確診者全數解除隔離,並進行7天加強版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3、7天進行家用快篩。前述快篩持續陽性但PCR檢驗結果為陰性或Ct≥30者,視為陰性符合解隔條件。
| 項目 | 內容 |
| 誰適用居家照護 | 輕症或無症狀的確診者不滿65歲、無懷孕或血液透析 |
| 居家條件限制 | 同住未確診者在其他房間居隔,且不超過4人 |
| 篩檢時機 | 同住未確診者隔離第5、10天進行家用快篩 |
| 啟用時機 | 新北啟動試辦,台南、高雄向指揮中心申請 |
| 留意症狀 | 呼吸困難、胸悶、意識不清、皮膚或嘴唇或指甲床發青 |
| 醫療錯施 | 24小時緊急醫療諮詢平臺、視訊診療、藥師送藥到宅 |
| 解隔條件 | 確診者退燒至少1天並且距發病日/採檢日第10天以上的家用快篩陰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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