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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2-05 14:18

遠通 爭取多用途電子票證

遠通 爭取多用途電子票證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2009.12.05 03:04 am
遠通電收昨(4)日表示,會繼續向金管會爭取發行多用途電子票證,遠通電收並質疑交通部與金管會,在處理多用途電子票證業務上是否有雙頭馬車之嫌。
遠通電收發言人郎亞玲昨天表示,金管會認為不符資格的累積虧損逾資本三分之一部分,是之前ETC(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剛上路時為配合政策所致,也是在電子票證管理發行條例實施前的狀況,會繼續跟金管會說明、爭取,遠通電收絕對不會放棄申請多用途電子票證。
遠通電收表示,交通部在今年10月12日來文表示:「遠通電收公司應在103年1月23日前,依電子票證條例向金管會申請並完成設立許可或業務核准」。
郎亞玲表示,主要是因電子票證條例對於條例實施前的案件,有五年的調整期。
至於這五年期間,遠通電收發行的卡片,能否做多用途使用,還是暫時僅限於交通用途?郎亞玲表示,當然希望是多用途使用,遠通電收也正向主管機關爭取。
遠通電收表示,當初(96年8月)與高速公路局簽訂ETC合約時,卡片延伸應用業務已清楚載明在雙方合約內。今年1月實施的電子票證條例才規定,所有電子票證延伸事業均需由金管會同意才能進行。
金管會在制定相關法規時,未能綜合考量現有交通票證業者的現狀及BOT案件的特殊性,現若因法律架構變更,導致遠通電收未來無法進行卡片延伸事業,遠通電收嚴重質疑交通部與金管會兩政府機關,在處理多用途電子票證業務上,是否有雙頭馬車及違約的嫌疑。
目前全台ETC卡片用戶超過120萬名,遠通電收已著手進行卡片多用途開拓業務,規劃ETC Club園區,與全台超過百家業者,包括知名飯店、餐飲業者、服務區業者、主題樂園、行車服務及特約商店合作,消費者前往合作廠商,只要拿出ETC卡,就可享有最多四折的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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