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頂洞人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09-10-20 11:18

「肥貓」到底肥不肥?

「肥貓」最近在台灣媒體橫行,連不喜歡站在第一線的馬總統都出面提醒交通部要「注意」高鐵肥貓的「社會觀感」。其後,「肥貓」族群更紛紛出籠,從高鐵肥貓、企業肥貓、金融肥貓、軍中肥貓、雙薪肥貓延燒到財團法人的酬庸肥貓,態樣百出,令人嘆為觀止。對於「肥貓」的撻伐與抨擊,從立法諸公乃至庶民百姓,炮聲隆隆,不絕於耳。但令人納悶的是,評論者似乎沒有為何謂「肥貓」下個定義。
正因為「肥貓」沒有認定標準,卻又被披上「不佳」的社會觀感,難怪有些被點名的「肥貓」,例如財金公司趙揚清董事長與合作金庫劉燈城董事長,都即時澄清他們並非「坐領雙薪的肥貓」,榮眷基金會秘書長甚至不甘被立法院指為被「酬庸」而挺身向監察院申冤。
由此可知,正本清源之道在於,我們應該先了解何謂「肥貓」?唯有社會大眾對「肥貓」的認定標準有所共識,其後才能依該標準評估「貓兒」到底肥不肥?然後才能依評估結果斷定高薪者為「肥貓」,也才有立場要求其減肥,如此始為理性社會所當為。
「肥貓」並無法律上的定義。但從去年金融風暴發生時,有些華爾街CEO因為在公司財務困難之際坐領高薪,甚至從政府紓困資金中拿走高額離職金,因此被媒體扣上「肥貓」惡名觀之,「肥貓」應是用來指述一個「薪資待遇遠高於工作績效的高薪人員」,因其高薪不合理,多拿了不該拿的「肥水」而惹人不滿,故以「肥」貓形容之。
簡言之,並不是薪水遠比一般人高,就是「肥貓」。高薪之人是否該當「肥貓」,應視其對公司的貢獻程度及對公司的營運績效等因素加以判斷。
從對公司的貢獻程度而言,以台灣高鐵為例,如果報載「有經驗的外籍人士可協助高鐵大幅降低保險費率,且減少的金額以億元計」屬實,則台灣高鐵給予該專業人士的報酬,即可合理反映上述貢獻而比同儕為高。而且,如果台灣高鐵能夠把握機會,責成領取高薪的國際專才培育國內人才,讓國外技術順利移轉,則該效益亦應在薪酬中反映出合理對價。
從對公司的營運績效而言,公司可以對高薪人員要求達成一定績效之後,始發給獎金。例如,以公司的每股稅後盈餘、公司年度營業額或部門淨利潤,作為評量績效的標準,並在標準達成之後按績效高低核發獎金多寡,即屬「既要馬兒跑得好、也給馬兒草」的合理制度。
另有一個薪酬觀念值得辯正。有位評論者說,「外籍肥貓」不應存在,因為他的仟萬月薪,可以為薪資2萬元的本地員工提供500個工作機會。此言差矣!蓋以,人與人之間的智慧與能力,無法以「數字」來評估或比較;集合500位低薪勞工的心智及勞力,也無法達成一位專業經理人的績效故也。
要之,「人才」是公司最重要的資產,自應給予合理報酬。猶記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曾在一次私人晚宴中提及「矽谷無忠誠」,其意係指若非薪酬有一定的吸引力,如何說服人才加入?矽谷的員工或許對公司沒有足夠的忠誠,卻因矽谷的公司提供最佳的待遇,矽谷才能吸引最好的人才而成為全球頂尖的資訊科技中心。
走筆至此,回顧本文題目「肥貓」到底肥不肥?我的答案是,「肥貓」必定「肥」,否則在語意上即不能稱之為「肥」貓。至於「貓兒」肥不肥?則應依法律或契約對高薪人員所要求的薪酬及績效標準評斷。評論者更應在了解高薪者對公司的貢獻程度後,依據實情給予理性評價,以免傷及無辜、扭曲事理,並徒增社會紛擾。
總之,對於薪資與貢獻不成比例的「肥貓」,理應加以檢討。但對於有貢獻、有實績、有專業職能的高薪人員,則公司不應虧待,社會更不應斥之為「肥貓」。
(作者是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資深合夥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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