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鈺儿 發達集團總裁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20-12-09 06:05

女駕車高速撞飛「人身肉靶」重機騎士 判賠785萬


高等法院斥責陳女高速撞飛楊男,如同將他視為「人身肉靶」,過失程度高,今判決陳女應賠償785萬多元。(資料照)
2020/12/08 15:22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陳姓女子去年初開車經過桃園市一處馬路時,被控自後方高速撞上正停等紅燈的楊姓重型機車騎士,導致他重傷,左側偏癱,終身喪失工作能力,陳女應訊稱平時有服用藥物,「想不起為何撞到他」,高等法院斥責陳女高速撞飛楊男,如同將他視為「人身肉靶」,過失程度高,今判決陳女應賠償785萬多元。
判決指出,陳姓女子去年1月15日下午1時,駕車行經桃園市大園區一處馬路時,竟未減速,自後方撞上正停等紅燈的楊姓普通重型機車騎士。
50歲楊男被撞後,因撞擊力量大,造成腦出血、胸椎骨折、缺氧性腦病變致左側偏癱並失終身工作能力等重傷害。
事後,楊女向前來處理的員警自首坦承犯行,她被判依過失傷害罪判刑6月徒刑確定,得易科罰金18萬元確定。民事部份,楊男向陳男求償醫療費、喪失工作能力等費用共13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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