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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0-12 00:32
美查海外逃稅 衝擊台富豪
美查海外逃稅 衝擊台富豪
http://news.sina.com 2009年10月10日 03:40 僑報
【僑報綜合消息】 美國政府近日嚴查境外銀行賬戶,凡有美國綠卡或公民身份者海外存款超過1萬美元,應在10月15日前申報。凡是隱藏海外賬戶被查獲者,美國國稅局將予以重罸,甚至以刑事起訴。這項規定衝擊到許多亞裔富豪,包括台灣富豪第二代,他們正考慮放棄美國公民身份。
台“富二代”偏愛美國公民身份
台北《中國時報》10日報道,美國《商業周刊》據匿名銀行消息來源說,台灣富豪的第二代有50%持有美國護照,台灣人習慣將小孩送到美國讀書,其中許多小孩在美國申請成為美國公民。在一些亞洲國家司法體系裏,富豪很少憂心美國公民身份問題。
《商業周刊》報道稱,多年來,亞洲富人一直把美國公民身份看成是方便的安全網,像當年香港回歸中國時,許多怕被中國清算的富豪,把英國和加拿大護照當成護身符一樣。
4450逃稅名單致美查賬戶趨嚴
不過,成為美國公民有其不利之處,就是有繳稅義務,而且不論在國內或海外的收入一律要申報。現在美國要清查海外賬戶,有些富豪為了避稅,有了放棄美國籍的念頭。
據了解,早在10多年美國國稅局就有規定,海外存款、證券、共同基金或退休金賬戶超過1萬美元者,均須申報。但這項規定一直未嚴格執行,直到今年8月瑞銀集團(UBS)供出4450個美國富豪逃稅名單,海外賬戶問題再度受到重視。
美國國稅局表示,隱藏賬戶被查到者,罸金高達10萬美元或賬戶總值50%,追查期限超過6年。逃漏稅將不僅面臨民事罸金,更可能被刑事起訴,最高判處5年刑期。
“特赦”奏效 逃稅富人紛“自首”
美國政府對海外賬戶逃稅行為的打擊力度,使得不少有錢人蜂擁趕到美國國內收入署,補繳所逃稅款,試圖減輕處罸。
美國《華爾街日報》早前報道,美國收入署推出一個臨時性“自願披露”項目,逃稅者如果在9月23日項目結束前自首逃稅詳情,有望只面臨民事訴訟,避免受刑事指控。隨着項目截止日期臨近,美國收入署最近幾周迎來大批申請者。
“上周我們接到400份申請,比去年全年都多,”美國收入署發言人弗蘭克·基斯說。
郭台銘被指逃稅
廣州《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近期有美國3名舉報人舉報台灣首富、鴻海集團董事長、富士康總裁郭台銘及其家族逃稅涉嫌偷稅,稱郭台銘被美國國稅局追討38億美元收入的稅金。
舉報人聲稱,郭台銘擁有美國社會安全保障號碼,但是同時具有台灣地區身份證號。
據美國稅法條款規定,如果郭氏家族成員擁有美國國籍,或者具有雙重國籍,或者擁有在美國的永遠居留權(未入籍),其在全球的收入,就均屬美國國稅局的征稅範圍。甚至,如果郭氏家族不擁有美國國籍及永久居留權,但是其源自美國的貿易及任何商業活動的收入,也屬於征稅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