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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20-08-19 11:17

省錢購車看這裡! 電動汽車最多核退26萬

省錢購車看這裡! 電動汽車最多核退26萬
工商時報 林昱均 2020.08.19
政府推動購車補助,購買電動汽車最高能退26萬元貨物稅。圖/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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汰換舊車並購買純電能驅動新電動小客車,可享有貨物稅額21萬元以下免課稅,還有汰舊換新定額減徵貨物稅5萬元優惠,可同時適用。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指出,依據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3條規定,購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電動車輛並完成登記者,免徵金額以完稅價格140萬元的電動車為上限,以貨物稅率15%電動車為例,其免徵貨物稅額上限為21萬元。
另外,依貨物稅條例12條之5條規定,報廢或出口登記滿1年出廠6年以上的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於報廢或出口前、後6個月內購買上開車種新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該等新車應徵貨物稅每輛定額減徵5萬元。
兩者合計,可退貨物稅額最高為26萬元(21萬+5萬)。若該電動車進口時繳納貨物稅額在26萬元以上,且經審核符合規定者,則可退還該車部分貨物稅26萬元;反之,車輛進口時繳納貨物稅額如少於26萬元,則僅能退還進口時實際繳納貨物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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