鈞鈞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9-12-25 19:51

開罰900萬!台中市府正式廢止中火2機組!1月生效

 
【時報-台北電】中火生煤使用量在今年11月27日已超過《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規定1104萬公噸,環保局兩次稽查,分別處以300萬元和600萬元罰鍰,23日三度稽查仍超量,再開罰900萬,環保局表示,老舊2號機與3號機連續3次被查獲違規情事,依法廢止其固定汙染源操作許可證及生煤使用許可證,並自2020年1月1日生效。 環保局長吳志超表示,中火超量使用生煤,環保局已於12月3日及12月14日處以300萬元及600萬元罰鍰,並命限期改善。12月23日第三度進廠稽查,再次查獲中火超量使用生煤,已屬違規情節重大,再處以900萬元罰緩。 此外,針對老舊的2號機(M02)與3號機(M03)連續3次被查獲違規情事,將依法廢止其固定汙染源操作許可證及生煤使用許可證,並自2020年1月1日生效。 法制局李善植依《空汙法》第96條第1項第3款規定,一年內經二次限期改善,仍繼續違反空汙法規定,即屬違規情節重大,必要時主管機關得依同法第62條規定,廢止操作許可或勒令歇業。此外,依據同法第30條規定,違規情節重大經處分確定,其展延許可證有效期間得縮減至未滿3年。 「市府必須依法行政!」新聞局黃局長強調,台電是國營事業,本該率先守法,可惜中央政府選擇漠視減煤的國際趨勢,反而為汙染護航,既無視於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要求中火減煤至1104萬噸的規畫,又將中火「廢水超標」遭罰而被迫減煤,當做績效大肆宣傳,不思改革更混淆視聽,中火減煤勢在必行,為遏止中火無改善誠意,漠視地方民意,市府必須採取必要手段。(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盧金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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