鈞鈞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9-07-02 12:52

中火10部機組將展延,市府要求空汙季減少5部

【時報-台北電】台中火力發電廠10部機組操作許可證,將陸續於今年下旬申請展延;台中市環保局2日強調,將透過操作許可證展延審查,核定全廠生煤用量上限為每年1104萬噸,要求台中發電廠落實執行,紅害易發生於每年1-4月及10-12月,為台中市空汙季,要求中火空汙季要減少5部機組發電,減緩好發空品不良期間的空品負荷。 台中市府對重大汙染源台中火力發電廠施鐵腕,繼4月重罰2000萬射出第一支箭,市政會議專案報告再射出第二支箭,市長盧秀燕減煤政策,中火4號機組提前除役,台中電廠減煤4成至年用量1104萬公噸。 台中市環保局長吳志超表示,台中電廠是全市最大汙染源,中火10部機組操作許可證將陸續於今年下旬申請展延,受理展延申請案時,將嚴格審查,將生煤使用量限制載入許可證,據以要求台中電廠落實執行減煤、減排工作。 為減緩好發空品不良期間空氣品質負荷,市府除了規畫核減台中電廠年度生煤總使用量外,將按空汙季核配用量,使中火空汙季減少5部機組發電,在台中電廠落實減煤4成情況下,不會對供電穩定造成衝擊。 市長盧秀燕強調,對包括中火等汙染源,都以「緊迫盯人、強力稽查、嚴格重罰、絕不寬貸」態度處理,沒有妥協空間,要讓空汙製造源業者每天都很緊張。 環保局指出,依《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針對生煤品質、生煤使用量及生煤堆置場所進行規範,凡符合管制對象應自發布後6個月起應改用高品質低污染生煤、4年內減少生煤使用量40%,並以封閉式建築物堆置生煤,台中電廠屬管制對象。(新聞來源:中時 盧金足)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