鈞鈞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8-05-22 11:17

立院三讀駐外副代表、公使可以政務任用

立院三讀駐外副代表、公使可以政務任用
【時報-台北電】立法院今三讀通過《駐外機構組織通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法通過後,未來最多將能任命10名政務公使或政務副代表。國民黨團則批評,蔡政府上任後持續擴大政務官任用範圍,藉此進行人事酬庸,這次更擴及專業度極高的外交體系,不僅嚴重打擊外交人員士氣,更破壞文官制度的穩定性,國民黨團難以認同。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表示,為因應國際局勢快速變遷,及國際上各種複雜專業議題包括能源、氣候變遷、恐怖活動等種種挑戰,駐外公使應要更多元思維、更廣泛的人才進入,過去對駐外公使進用管道比較拘限,希望讓更多相關專業領域人才跟其他機關人員,用政務任用來擔任副常任文官。 藍委江啟臣表示,修法讓外館增加這麼多非職業外交官,「難道我們的外交有辦得比較好?」尤其邦交國一個一個在斷,駐外菁英接連回國,難以施展抱負,蔡政府卻要增加員額往外送,在海外宣揚民進黨意識形態,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親民黨團今天也表達反對立場,親民黨立委周陳秀霞表示,若民進黨認為外交官無法因應國際局勢變遷,應該從外交官養成教育著手,而不是以政務任用直接取代,傷害常任文官體系,「到底是為了要發展外交,還是要去栽培自己人?人民自有公斷。」 根據修法條文,增列駐外大使為特任且置公使二人以上者,其中一人職務得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常任代表為特任且置副常任代表二人以上者,其中一人職務得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增列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之政務公使及政務副常任代表,總員額最高為十人。(新聞來源:中時 周毓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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