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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罐 發達集團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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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8-05-01 10:14
8種投保情況 小心被稅局追稅
有些民眾買保險除了要符合投保利益外,也希望能產生稅賦減免效果,但保險監理機關一再提醒保戶,壽險商品主要目的為填補財務保障缺口,若偏離此目的,應該盡量避免。根據國稅局從以往死亡保險金實質課稅案例中發現,被保險人在生前的短時間內,若有出現躉繳投保、重病投保、高齡投保、短期投保、巨額投保、密集投保、舉債投保、保險費高於或等於保險給付金額等8種投保狀況,就會被歸類為有逃稅的疑慮。
稅務機關常以「實質課稅原則」為最高指導原則,一旦被認定保險給付對受益人來說是「實質經濟利益」,就可根據這個原則進行課稅,過去認知以為安全的要、被保權益關係人,可能會面臨補稅,甚而被處高額罰鍰。
台灣人壽表示,一份保單有三個關係人角色,要保人是擁有保單及出錢的人、被保險人是以自身生命身體為保險利益的保險對象、受益人是受領保險金的人,除了醫療險與意外險以外的保單都是具有保單價值,當要保人與受益人不同時,就有可能被課到贈與稅。台灣人壽提醒保戶,定期審閱保單受益人與要保人,聰明規劃,才能在報稅或突發事故發生時,達到預留稅源及延續保障責任的多重效益。(林巧雁/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