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罐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8-04-28 18:34

不知兒缺課3個月 「7萬學費白繳」媽向大學求償

台中市就讀東海大學二年級的林姓男大生去年10月連續3個多月未到校上課,林媽媽直到今天1月底接獲兒子成績單,成績幾乎都掛0分,才知竟缺課3個多月,林媽媽不滿校方無法給合理解釋,寄存證信函不排除對東海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訴。東海校方表示,老師發現林生缺課後曾面談,當時林生表達想休學,校方不知林生為何未告知家長,且該生20多歲,「具有絕對的自主能力!」
律師張宗存指出,林生已年滿20歲,依《民法》規定具有完全的行為能力,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且曠課是林生自主的選擇 ,並未侵害家長的權利, 應不構成侵權行為,請求學校賠償恐有困難。律師鄭智文也認為,該男大生已滿20歲,在法律上已有完全行為能力,故本事件要求償疑義大。
林媽媽說,兒子原本就讀東海大學國際學院國際經營管理學位學程二年級,每學期學費超過7萬元,雖然自家就在台中市北屯區,但仍讓兒子在學校附近租屋居住。今年1月底她接到成績單,發現兒子每科幾乎都零分,追問後才發現他從去年10月底開始就未到校上課,問他什麼原因,兒子只說是「情緒不好」,其餘不願多談。
林媽媽說,期間兒子曾兩度返家,均未透露已沒去上課,學校明知學生從去年10月底起就缺課,卻未告知家長,也未啟動校園安全通報機制。因為學費是她付的,所以她覺得權利受損,她已寄發存證信函,「校方應負起責任,給學生及家長交代及補償」,否則不排除對學校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訴。
根據東海大學的缺曠課相關規定,分為學期中或學期末兩階段,一旦發現學生成績未達標準,就啟動預警機制,寄發通知信函給家長,協助後續補救因應。
針對林生個案,東海大學表示,林生去年期中考成績不好,校方曾寄通知給家長,提醒多關心孩子,去年10月底缺課後,老師也曾與林生面談,當時林生表示想休學,後來就一直沒來上課,校方不清楚學生為何未告知家長。校方強調,林姓學生已20多歲,比一般學生年紀大,具有絕對的自主能力,目前學生已辦理休學,均依學校規定辦理。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郭麗安表示,大學是培養學生獨立自主、思考能力的地方,學生長期缺課,學校有必要約談學生並進一步輔導,但《大學法》並未規定學生缺課一定要通知家長,家長得知孩子長期缺課,無須驚慌失措,「了解孩子不想上課的原因,幫孩子找回學習樂趣或其他生涯規劃,比告學校來得重要!」(鮮明、王煌忠、俞泊霖/台中-彰化連線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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