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鈞鈞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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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8-02-02 09:04
行員涉弊+溢收卡友款項,花旗遭重罰850萬元
【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花旗(台灣)銀行驚爆信義分行前行員涉及挪用客戶款項,且信用卡帳務系統因計息邏輯缺失,造成多達30萬名信用卡客戶遭溢收循環利息及滯納金,遭金管會依違反銀行法規定,分別核處600萬元及250萬元罰鍰,並命令解除該行員職務。 銀行局副局長王立群表示,台灣花旗銀行由於信用卡系統異動,先前已發現因系統邏輯參數設定異常,而有計費與計息錯誤狀況。由於發現時無客戶權益受影響,金管會已要求改善。但去年有客戶對帳時,發現自動扣款遭溢收滯納金及循環利息,而主動提出質疑。 王立群表示,遭溢收滯納金、循環利息的花旗信用卡客戶達30萬戶,溢收款項達3100萬元,平均每戶遭多收107元。此缺失顯示台灣花旗銀行對信用卡系統的測試、查核機制未盡確實、流於形式,因屬累犯,故裁處250萬元的最高罰鍰。 王立群表示,台灣花旗已主動通知受影響客戶,針對遭溢收滯納金及循環利息的信用卡客戶,一律自溢收當月起額外加計利息(分別為15%、20%)返還,目前已完成95%客戶退款,預計首季可全數完成。 此外,台灣花旗信義分行前行員涉及私下保管客戶空白單據、自製不實對帳單給客戶、推薦客戶投資非該行提供的金融商品,以及私下與客戶資金往來等情事,所涉爭議款項始自2010年4月、爭議款項逾2000萬元。 王立群表示,此狀況顯示台灣花旗銀行的內控制度未妥適建立或未確實執行,導致行員可藉機規避內規,對此裁罰600萬元、並命令解除該行員職務。台灣花旗對此除已提出各項內控強化措施,也向司法機關提出告訴,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釐清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