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火紅蓮 發達集團發言人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7-15 14:34

力晶獲債權銀行同意展延授信1年

【時報-台北電】力晶 (5346) 申請之債權債務協商案,業獲債權銀行依多數決同意通過,本次債權債務協商展延係前次展延(適用期限至98年6月30日止)之延伸,自97年12月30日起,展延授信期間為壹年(各到期本金按原還款時程順延壹年),適用期限至98年12月30日止。中長期授信展延授信期限一年,還款時程順延一年;短期授信餘額續約一年等。(編輯整理:莊雅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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