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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yo 發達集團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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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7-05-17 12:26
贏了!彰銀案二審宣判台新勝
二審宣判,台新勝!台新金控對彰銀經營權案民事訴訟二審宣判結果,台灣高等法院確認,台新金未出售持股為彰銀最大股東前,財政部應支持台新金取得彰銀過半普董。
台新彰銀案二審於彰銀6月16日股東常會前宣判,基本上在這次彰銀董事改選,台新金拿回經營權相對有利,但由於本案「仍得上訴」,如果最後財政部決定上訴;市場法人認為,判決結果將對今年改選的影響性有限。
但本次判決書中重話強調,「…基於股東自治原則及契約自有原則,應認系爭契約為有效。乃財政部在系爭契約成立並屢行9年後,才抗辯系爭契約是無效表決權拘束契約云云,實在違反誠信原則,並造成政府失信於民的惡例,自不可取。」最後就等財政部要如何回應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