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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6-12-27 18:55

神仙和佛祖:被欺負了到底要不要還手?

我小時候,在學校經常和同學磕磕碰碰的。但是神煩家裡人跟我說:“怎麼他們不打別人,偏打你?”
一這樣被教訓,我就蹦。靠,憑什麼呀!我被欺負了,還是我的錯?
因為這個觀點的差異,我整整和家裡較了二十年的勁。儘管他們一再說:“這是讓你避免吃太大的虧。”
後來發現,這簡直是一種全國人民教育孩子的普遍心理,比如路遙的《早晨從中午開始》,也這樣回憶他的童年:
•童年。不堪回首。貧窮饑餓,且又有一顆敏感自尊的心。無法統一的矛盾,一生下來就面對的現實。記得經常在外面被家境好的孩子們打得鼻青眼腫撤退回家;回家後又被父母打罵一通,理由是為什麼去招惹別人的打罵?
於是我一直憤憤不平。
然而後來我看佛經,看《金剛經》上說佛陀過去五百世為忍辱仙人,被歌利王割截身體,手足被斬,耳鼻被割,然而心不生嗔恨。又有常不輕菩薩,路上遇到有人向他扔板磚都不惱怒,反倒向他頂禮說:“我敬重你,因為你是未來的佛。”(按:佛教認為人人皆可成佛)
道教也有這樣的大德,例如全真七子之一的譚處端祖師,在磁州化緣,遇到一個醉漢,一拳打掉了譚的兩顆門牙,鮮血直流,過路的人看到了,都很氣憤,提議將這個人送官處罰。譚處端祖師卻泰然自若,將牙齒和血咽下肚子裡,手舞足蹈地走了。時在關中的馬鈺知道後,寫詩說:“一拳消盡平生業。”
看到這些,我又無比的慚愧,因為我覺得,比起這些古聖先賢,我的境界差得太遠。
於是我決定,受到任何欺負都不還手。
然而又過了一段時間,發現問題沒有那麼簡單。
因為我發現,這和心態有關。
如果被欺負了不打回去,這顯然是一種不平等。所以,主動選擇不還手,一定是認為自己和對方地位不平等。
不平等有很多種,比如說,父母、師長打了我,不管什麼原因,我當然堅決不還手的,因為他們比我地位尊崇,我必須尊敬他們。
又如,假如街上遇到一個小孩,打了我,我當然也不會還手,因為他比我弱小,打回去是以大欺小。
所以,佛陀、譚祖不還手,乃是因為他們心態崇高或謙和,他們看待我們這些芸芸眾生,直如迷途裡的孩子一樣。或者他們對我們每一個人都敬重。他們何必向我們這些小屁孩或敬重的人動手呢?
但是我們普通人之間,挨打了竟然不還手,又是哪一種心態呢?
一種心態當然是畏懼。但如果是勢均力敵的雙方,這種不太常見。
另外還有一種常見的心態,我長大後才想起來,我小時候挨打的時候,家裡每次其實都是哄我的,而這寬慰的語言很有意思,一般是這樣的:
•你就當被狗咬了。
•那孩子就是個混蛋,你和他計較什麼?
•他沒出息。他不是人,他不是東西。
其實這已經被教育了:對方和你是不平等的。他比你差,他不是人,他是混蛋。
然而這種教育是很成問題的。施暴的也是人,和你一樣平等的人,他只是在某些事情上不對,憑什麼從人格上否定他,認為他是混蛋,是狗,不是東西?他對你施暴,是對你的傲慢和輕蔑;你對他用精神勝利法,何嘗不是傲慢和輕蔑?這兩種輕蔑,其實哪裡有本質的不同?
其實魯迅先生早就寫過了,這就是精神勝利法,天天念叨“被兒子打”的阿Q。
所以,當我們這樣習慣想別人的時候,我們也會成為潛在的施暴者。因為我們已經習慣了和人不平等,習慣了輕蔑別人,習慣了在哪怕巴掌大的一塊地方占高崗。所以,阿Q既被趙太爺欺負,也會轉身去欺負更弱的小D和小尼姑。在外面受了氣的男人,往往轉回家就打老婆,打孩子。假如偶一得勢,也會在對手身上變本加厲地報復。而且,還會為自己的這種行為找到藉口:你看,是他先動手的!
比起一件偶發的衝突來,更可怕的,是這種傳遞暴戾的鏈條!
還有一種情況,利用別人欺負了自己,反過來變本加厲地訛詐,這種傳遞的就不只是暴戾了,還有貪婪。
現實中很多場合下,人與人之間當然是不平等的,但不平等的人之間的態度,應該是下對上的尊重,上對下的關懷,而不是暴戾或輕蔑或貪婪。
而且,我讀了更多的佛經才發現,即便佛菩薩也不是一味的忍辱的,當他需要懲治邪惡、尤其是涉及傷害其他人的邪惡的時候,一樣要出手,這是佈施的一種:無畏施。因為你不去制止施暴者的行為,會有更多的人受到傷害!而及時反擊,是把這暴戾的鏈條縮短成一環的最有效方式。
所以,對於我們沒有神仙佛祖修為的普通人,至少可以做到如下幾點:
一、被欺負之後及時、堅決地回擊。
二、回擊到一個份上就一定停止。不能繼續施暴。
三、更不能借對方的缺理來詐取利益。
四、事後不找補,不記仇,不尋仇。
因為,這是對你自己的尊重,也是對其他無辜的人的尊重,更是對你對手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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