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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6-08-05 15:04

大型重機上高速公路 高公局:最重罰6,000元

大型重機上高速公路 高公局:最重罰6,000元
2016-08-05 14:59:50 經濟日報 記者楊文琪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表示,有大型重機團體號召成員自行試辦上國道高速公路試駕,高公局籲請大型重型機車騎士爭取行駛國道路權時,應透過自律爭取社會認同創造開放的外在條件,切勿貿然行駛未開放的國道路段,違規者除將造成社會各界對大型重型機車的負面觀感外,另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及92條規定,處駕駛人新台幣3,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罰鍰及違規記點處分。
高公局指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規定,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而立法院附帶決議內容,是「建請以國6、國8及國3新化以南路段為優先試辦路段…,鑑於社會各界對於開放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存有安全疑慮,授權由交通部應在安全性及風險有效控管原則下,分階段規劃可開放路段及時段。」
經交通部及高公局邀集相關地方政府及內政部警政署等機關進行討論及評估,因相關縣市地方政府及社會各界在安全及風險的考量下多數均持保留意見,所以交通部於2012年7月10日公告:「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得行駛路段中,尚未開放行駛高速公路」。
基於國道部分路段並實質肩負地區性交通幹道功能,所以是否開放供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必須充分尊重路段所行經的地方政府及社會各界大多數的意見,交通部已責成高公局持續參酌社會各界意見並評估開放的可行性。
高公局至目前為止計辦理三次「評估民眾對開放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國道意向調查」,調查結果仍有六成(2015年為60.5%、2014年為59.3%、2013年為60.1%)民眾不贊成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國道(贊成全面開放不到一成、贊成有條件開放不到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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