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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6-04-23 13:44
維冠案首開庭 林明輝承認借牌發包
2016-04-23 〔記者黃文鍠、王捷/台南報導〕
今年二○六美濃強震,造成台南市維冠金龍大樓倒塌,造成一百一十五人喪命,台南地檢署以業務過失致死起訴建商林明輝及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維冠設計部經理洪先汗,以及土木技師鄭東旭,台南地院昨日首度召開準備程序庭,大批受災戶到場關切,有受災戶一度在法院前懸掛布條控訴,但隨即遭法警勸離。
五名被告全數出庭,林明輝表示全案由專業人員設計,政府核准建照及使用執照,他僅自認有監督不周之責,但被法官打臉,斥責他說法「空洞」,他才承認有借牌自行發包營造,但仍不承認相關罪責。
建築師張魁寶也否認起訴內容,僅承認有借牌給林明輝,但一度辯稱不知林明輝借牌目的為何,遭法官質疑後,才又由律師代答,雖然有借牌,但興建維冠大樓時,已經與林明輝終止合作關係,意圖切割意味相當明顯。
鄭進貴也否認犯行,除表示沒有向林明輝收錢外,強調整個建案是張魁寶直接借牌給林明輝,自己並沒有涉入。
洪先汗喊冤表示,他當年只是維冠公司的繪圖員,沒有建築師或結構技師相關證照,雖然有經理的職稱,但沒有資格從事大樓設計;只是把林明輝交辦下來的工作交辦給其他繪圖員,完成後再交給林明輝送給建築師審核。
鄭東旭說,民國八十一年維冠公司申請維冠金龍大樓建照時,他還未開業,認證責任應該是建築師,起訴書中所指他將大樓設計載重計算錯誤,導致載重不足,這是因為引用的載重組合不相同,才低估應設計的載重量。而維冠公司在八十二年變更一至四樓的結構設計時,並不是由他負責結構計算,大樓倒塌,他並沒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