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ak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04-13 16:13

投信瘋滬港通 金管會緊盯

滬港通加溫,投資額度可能提高,金管會立即發函,要求投信基金控管及揭露透過滬港通投資大陸股票的風險,慎選要委託交易的香港券商,並只能對香港委託券商揭露上海股票庫存是否足夠,不得涉及基金持股數等額外資訊,同時要在公開說明書上揭露滬港通的相關投資風險。
國內投信去年底到今年初掀起一片「大中華基金」募集熱潮,據統計,國內投信已取得大陸合格境外投資機構(QFII)額度者共16家,額度34.2億美元(約新台幣1,070億元),證期局調查,目前已投資部位約600~700億元,有些投信沒有足夠QFII額度者,可能會繞道滬港通機制,委由香港有額度的券商操作。
證期局表示,滬港通有交易機制不確定性、額度限制、可能暫停交易、可交易日期有差異、可投資標的可能變動、可能被強制賣出等,投信業者在透過滬港通投資時,應更強化風險控管,並充份告知投資人相關風險。
因此證期局發函所有投信,若要透過滬港通投資大陸股市,必須有3大控管措施。
第一是要將可能產生的證券商風險,納入遴選作業及委任券商適當性的評估考量,包括必須提前撥券、款券非同步交割等交易券商風險,並對透過滬港通投資大陸的相關風險,包括額度限制、強制賣出等要訂出控管措施。
第二是透過滬港通投資上海股市,必須將基金持股資訊揭露給海外券商,以符合大陸賣出交易前檢查的控管規定,對此投信及基金保管機關必須建立相關控管機制,確定海外券商只能查詢投信基金中的上海股票庫存是否足夠,不得涉及揭露基金持股等額外資訊。
第三是要在公開說明書上揭露投資大陸的相關風險,包括交易機制不確定性、額度限制、暫停交易、可交易日期差異、可投資標的異動、強制賣出、交易對手風險、不受香港及大陸相關賠償或保護基金保障、複雜交易產生的營運及操作風險、跨境交易的相關法律風險等。
另外,對於香港交易所3月公告的優化前端監控措施在4月20日開始運作,即買賣A股比照港股的交易方式,金管會也要求投信公會注意後續發展,各投信要適時檢討款券交割模式的妥適性,以維護投資人權益。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