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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01-10 07:38
晶電 拿下台積固態照明94%股權
晶電 拿下台積固態照明94%股權
2015-01-10 02:13
工商時報
記者李淑惠/台北報導
市場傳聞沸沸揚揚的「晶電(2448)入主台積固態照明」案終於底定!晶電將以每股1.46元、合計8.25億元的現金,取得台積固態照明94%股權,並拿下經營權,至於台積電則須認列7.4億元虧損。由於台積電的LED事業僅台積固態照明一家公司,因此台積電在完成處分後,也意味著退出LED產業。
晶電在去年12月下旬衝上64.8元的波段新高後,雖然多次傳出要入主台積固態照明、進一步擴大在LED產業版圖的訊息,但因為市場對於合併的條件和未來效益存疑,因此股價就維持在高檔震盪整理,昨(9)日收在62.5元,位於5、10、20日線的糾結區。
法人指出,晶電以總額8.25億元現金取得台積固態照明專利,花費成本不高,加上非透過換股方式、不至於稀釋股本,可望帶來正面效益。晶電與台積電昨日共同發出新聞稿,宣布這樁現金收購案,據了解,台積固態照明連年虧損,每股淨值不到1元,晶電以每股1.46元現金收購,等於是溢價入股,總投資金額為8.25億元。
台積電以及台積光能合計持有台積固態照明94%的股權,其餘6%為員工持有。晶電以現金入股取得台積電以及台積光能所有持股,台積電退出台積固態照明經營。
對於雙方合作,台積固態照明董事長左大川表示,台積固態照明的營運由晶電及台積固態照明現有團隊主導,可實現三贏。晶電未來的營運可以如虎添翼、LED產業的發展可以加速,台積固態照明公司的股東與員工自然可受惠。
晶電董事長李秉傑指出,台積固態照明的產能雖然遠不及晶電,但與台積公司合作,可以引進跨業的不同思維,不同的人才與系統可以激發新的想法,對晶電未來的營運產生補強的綜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