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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9-03 05:19
證所稅10億大戶條款 不廢
2014-09-03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邱金蘭、韓化宇/台北報導
證所稅10億大戶條款明(2015)年啟動,市場擔心衝擊股市主張重新檢討存廢,財政部長張盛和昨(2)日表示,股市已脫離證所稅的影響,再修證所稅只會「無端再起漣漪」,憑添股市不確定性。
財政部昨天舉行媒體茶敘,張盛和明確表示,目前沒有重新檢討證所稅的計畫。
張盛和說,證券交易所課稅案,經過去年7月10日二次修正通過後,可由目前的股市發展驗證「證所稅對股市已經沒有影響」,沒有8,500點的天險了,現在都9,500點了,10億元大戶條款也沒影響。
二次修正的證所稅課徵方式,不要求投資人記帳,稅捐機關也不會查稅。明年開始,出售上市櫃公司股票金額合計達10億元以上的「大戶」要納入課稅,也只是就其差額部分設算證交所得並分離課稅,對市場的衝擊已降至最小。
張盛和認為,股市已走向健全步道,漲跌都是反映市場基本面,與證所稅沒有關係。若此時重新檢討證所稅,無疑會對股市投入不確定因素,好比是在平靜的水湖,投入小石子,只會「無端激起漣漪」。
去年二次修正後的新版證所稅,採先單軌後雙軌的課稅制,2013及2014年,只有出售IPO股票逾十張等四類交易,強制核實申報,按15%稅率報繳證所稅。
2015年起則再轉為雙軌制,增加全年售股金額逾10億元大戶,可在國稅局「設算」發單與自行「核實」申報間,選擇最有利方式繳納證所稅。
10億大戶條款,是指一年售股金額10億元以上者,可自由選擇核實申報或就超過10億元部分的證交所得設算課稅,設算申報稅率為0.1%;未達10億元者,證所稅仍為零。這項措施明年1月1日啟動。
券商公會:不放棄爭取
2014-09-03 經濟日報 記者張瑞益/台北報導
財政部長張盛和強調證所稅大戶條款仍將上,券商公會昨(2)日對此表示,目前不是向主管機關積極爭取時機,預計年底左右,補稅單全面發出後,將再度向財政部爭取廢止大戶條款。
券商公會表示,廢除證所稅大戶條款是券商公會所有會員公司的共識,雖然財政部仍決定上路,券商公會仍會繼續爭取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