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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3-09-09 06:13
證交所:借券交易≠融券交易
2013-09-09 01:42 工商時報 記者楊穆郁/台北報導
證交所表示,輿論常會把借券交易和融券交易混為一談,但兩者間有一個很顯著的差異,投資人在解讀「借券餘額」和「融券餘額」時,有必要加以區分。
證交所表示,融券交易方面,投資人一方面向授信機構借入標的股票,一方面委託證券商券賣該股票,這兩個動作必須同時到位,才會有相對的融券餘額產生。
而借券交易則是出借人和借券人之間成立證券借貸契約,在未還券前,借券餘額會一直存在。借券餘額乃是標的股票各種多、空力道的集合,必須進一步加以區分,才可以合理解讀。
證交所表示,借入股票最主要的用途確實是委託證券商賣出(包括用於投機、套利及避險),借券賣出餘額所代表者,不但是借券人已借入,而且實際上已在市場上賣出,並且尚未還券之總額。
換言之,借券賣出之數額業已反映在各該標的股票每一交易日的價、量之中,不但不代表未來潛在的賣壓,反而可能是未來回補的力道。
證交所表示,截至今年6月底,在集中市場整體借券餘額2,830億元之中,約有1,825億元已經賣出。
此外,借入股票尚可用於其他用途,這部分通常只占整體借券餘額之2%至3%,主要是國內自營商用於權證履約及ETF申贖等,其餘為未使用之借券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