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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2-06-05 08:19

21版證所稅整合成5版 送朝野協商 藍版雙軌制縮短2年

證所稅經過超過13個小時「馬拉松」式審查流程,立院財委會今(4)日宣布,證所稅21個版本最終整合成5個版本,除了國民黨再度推翻上周四出爐的「府院黨整合版」,推出「行政院修正動議版」外,再加上民進黨團、親民黨團、最初的行政院版、許添財版,5個版本一起進入朝野協商。其中,藍版的雙軌制「落日」時間再變,修改為2015年起全面核實課徵。
證所稅今天會議時間之所以如此冗長,主要是上周四閣揆陳連夜召集討論出來的「府院黨整合版」今天並未送到立院審查,只有最初的、遭否決的行政院版送院,因此遭民進黨團要求撤回行政院版,但因為綠營人數少於藍營,經舉手表決後,遭駁回、續審。
今天整合出來的5案中,國民黨送朝野協商的「行政院修正動議版」,法人同樣採最低稅負制,稅率12%到15%。
個人部分,為了避免被質疑為選舉考量,實施設算所得和核實課徵的「雙軌制」時間,從原本的2013-2016年,改為2012-2014年,也就是2015年起,個人部分,全面核實課徵,採分離課稅,稅率15%,長期持有1年以上稅率減至7.5%,IPO(首次公開發行)持有3年以上降3.75%。
在第一階段2013至2015年部分,為輕稅簡政,需強制申報證券所得的條件,修正為未上市上櫃、興櫃股票一年內賣出超過50張者;分離課稅。至於稅率部分,財政部是主張15%,藍營方面是主張10%,持有一年以上減半徵收,此部分送交朝野協商。
已經上市上櫃掛牌未滿一年,賣出超過10張者也需強制申報,分離課稅,稅率也是10-15%;持有一年以上減半徵收。
而非居民(外資)則都需申報,實施期間2013-2014年;而2015年後,一年內股票賣出超過10億元以上者也需強制申報。
至於原先所謂大股東條款,也就是上市、上櫃股票持股比例3%以上的股東、及未加計證券交易所得前綜合所得淨額500萬元以上等規定,則加以刪除。
而「設算所得制」部分則維持,指數8500點以上課徵賣股所得的千分之0.2、9500點以上千分之0.4、10500點以上千分之0.6不變。
在朝野協商後,財政委員會取得共識,將原先的行政院版本、行政院新修正動議版、民進黨版、許添財版及親民黨版本等5個版本,共同送院會處理。而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如果朝野協商,無法取得各黨團共識時,法案需進入一個月冷凍期後才能在送院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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