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政 發達集團稽核
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08-11-26 11:02

請小心

自己最近有幾次機會處理類似雙方爭議的經驗, 真的「感同身受」...不論對方的「表情如何純真」切記「依法處理」。
重點不在對方是否真的是善意or詐騙, 而是切記「任何和解or協調」務必要有紀錄, 不要因為看對方
可憐 or 一時偷懶, 就私下省略一些步驟。
且若是對方是善意, 這樣的標準步驟根本不會造成困擾, 反而多一層保障。
這個知識真的很很很.....重要

黃小姐是在騎車中途不小心撞上突然衝出來的人,這則車禍,對方表示沒有關係,人沒有什麼大礙,拍拍屁股就走了 .
黃小姐以為沒事,但其實對方已經將車牌號碼與駕駛人與車輛的特徵記下 ,持驗傷單報警並告上法院說她「肇事逃逸」,
黃小姐冤枉的收到通知單,被撞的人要求賠償30萬現金,也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自己當時已經和解…最後因為對方糾纏不清,為了息事寧人
省麻煩,也不想報警留下案底,以10萬元私下和解 .
這是真實案例
因為許多人對於這方面的法律常識並不清楚 ,也想說撞到的人沒有大礙,殊不知這是詐騙案件,製造假車禍 ,遇到這類情況,請大家務必
記住:
1.不管是否要和解或報警,都最好有第三者在場作證明
2.若對方堅持沒關係,也務必要報警處理或者是立和解書(請對方出示證明並簽字)
3.如果對方嫌麻煩而緊急離開,務必記下特徵或車牌號碼,到警局備案
不然當收到驗傷單影本跟通知書時,要找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錯,就來不及 了……
希望各位小心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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