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董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2-13 18:56

攤商報繳房屋稅 勿成冤大頭

攤商報繳房屋稅 勿成冤大頭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即時報導】 2009.12.13 04:02 pm
台南市稅務局官員表示,果菜、肉販、魚市場的魚貨承銷人及魚販、流動攤販或從事網路拍賣貨物等業者,如果住家登記為營業場所,實際營業卻是在果菜市場、魚市場、消費市場,或拍賣的實際交易是在拍賣網站的交易平台完成,可依1.2%的住家用稅率報繳房屋稅。
官員提醒,民眾可檢查房屋稅單,如果房子屬於住家使用,卻被課3%的營業用或2%的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的房屋稅,可向稅捐機關申請房屋使用情形變更,以節省稅負。
【2009/12/13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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