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音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21-08-13 07:35

冷眼集/揮刀防弊 長官請先從自己做起

冷眼集/揮刀防弊 長官請先從自己做起



記者李隆揆、陳金松
2021年8月13日 週五 上午7:17·2 分鐘 (閱讀時間)



台北市警方因接連風紀案件再度祭出「六年條款」,一口氣調動四百多名久任官警。「六年條款」警界行之有年,不能說毫無防弊成效,但制度畢竟是死的,人才是警紀的關鍵。職務如果不能公平調整,高層若無力抗拒政治和官商勢力,上梁不正卻奢望基層守法,無啻緣木求魚。
這次的六年條款,遠因是台北市警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包庇色情業者弊案,當時高層幹部認為問題出在「派出所專案」,「鋸箭法」下令取消。然「派出所專案」是警察內部因應勤務需求自己所創制度,平時負責派出所績效,出了事頓成狗熊,有人難服。
六年條款道理相同,員警久任可熟悉地方生態、掌握轄區隱患,對治安有一定助益,相對的,久任必有人情包袱,甚至風紀弊端滋生;警界高層困在治安和風紀的天平兩端擺盪,該如何取捨,自己從沒有一套標準。
二○一○年台中發生翁奇楠命案,多名警官牽涉其中,引爆警紀弊端,時任市警局長胡木源因此下台;警政署祭出俗稱「黑白互動條款」的嚴格規範,雖減少風紀誘因發生,卻也斷了刑事人員「手腳」,黑道勢力掌握從此不如以往。
每幾年,警界就會陷入防弊泥沼,但措施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充其量度過眼前難關,沒多久問題再度發生。可笑的是高層總是忘記,自己設計制度,出了事自己推翻。
風紀問題在人不在制度,尤其位居要津者;松山之亂、北投之亂,問題都在警官,背後都是政治勢力。當政治把持警察人事,高層沒了規矩,巴結派系、樁腳,基層看在眼裡,「上行下效」不足為奇。
「六年條款」只是止血,治標不治本,不可能從此警界清明;這把大刀一揮之後,長官別忘了,自己先做好再說。
更多udn報導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